南方日報訊 (記者/歐志葵)織紋螺有毒!“任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不得採購、加工和銷售織紋螺。”10月27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佈風險警示稱,織紋螺含有河魨毒素易導致食物中毒。
  據介紹,當前正值食用螺銷售旺季,近期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發現,仍有織紋螺在市場銷售,且抽樣檢出含有高含量河魨毒素。該毒素對熱穩定,煮沸、鹽腌、日曬等均不能將其破壞,目前尚無特效治療解毒藥物。國家食藥監總局表示,已部署各地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及時查處違法生產經營織紋螺的行為。
  該局發出警示稱,任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不得採購、加工和銷售織紋螺。同時,公眾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購買和食用織紋螺。誤食織紋螺後,如發生中毒癥狀的,應當立即自行催吐,併到醫院就診。此外,若發現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採購、加工和銷售織紋螺的,應當及時撥打12331向當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舉報。  (原標題:織紋螺有毒勿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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