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馬漢青、通訊員粵檢宣報道:記者從廣東檢驗檢疫局獲悉,根據國家質檢總局要求,從4月1日起,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中文標簽必須在入境前直接印製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在境內加貼。產品包裝上無中文標簽或者中文標簽不符合中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一律按不合格產品退貨或銷毀處理。
  去年9月份,質檢總局已發佈了有關規定,除上述內容外,還要求嚴禁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到境內分裝,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已罐裝在向消費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裝中。同時,自5月1日起,未經註冊的境外生產企業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也不允許進口。這些嬰幼兒配方乳粉包括:嬰兒配方乳粉、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乳粉。
  廣東一直是國內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主要口岸,且進口數量增長較快。數據顯示,今年1-2月,廣東檢驗檢疫局轄下口岸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達2969噸、2819萬美元,同比增長58%、56%。廣東檢驗檢疫局提醒有關進口商,4月1日起報檢的進口嬰幼兒配方奶粉必須要符合上述要求。據瞭解,目前市場上主要品牌的進口嬰幼兒奶粉包裝,基本都已符合上述要求。
  ?編輯: 何平  (原標題:進口嬰幼兒奶粉今起實施新規 中文標簽不得入境後"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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